体育总局 体育单招tydz 体育单招考试大纲

1、高考报名(10月—11月)

高考报名时间各个省市不同,同时要注意的是高考报名也是体育单招报名的前提,所以请一定要注意高考报名时间。

2、体育单招新政(11月)

一般当年11月会公布体育单招相关政策,比如一些招生院校等,同时也会发布当年各个项目的评分标准。

3、院校招生简章发布(12月—1月)

在这段时期,体育单招各个院校会发布招生简章,同时建桥体育也会同步发出,请及时关注。

4、确定专项考试时间地点(1月)

一般当年1月会发布体育单招各个项目的考试时间与地点。

5、体育单招报名(1月、3月)

1月:冬季项目考生报名

3月:其他项目考生报名

注意:体育单招一旦确定志愿是无法更改志愿的

6、体育单招考试(2、3、4、5月)

2月—3月:冬季项目考生考试(专项)

4月—5月:其他项目考生考试(专项)

文化考试:一般情况在2021年4月17—18日进行

7、拟录取名单发布(5月)

陆续开始查成绩,各个院校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

8、录取通知书(7—8月)

各个院校开始邮寄录取通知书

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1854-5/2022-00269发布机构科教司
标    题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生成日期2022-11-30文    号
主题分类其它主题词
内容概述

体科字〔2022〕224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29日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2023年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高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为做好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院校(专业)及项目

(一)按照本办法招生的高校统称为招生院校。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院校共有117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共有58所,具体见附件。

(二)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为: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冬季两项。

夏季项目: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冲浪、蹼泳、滑水、摩托艇、举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拳击、跆拳道、空手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登山、攀岩。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为: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橄榄球项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橄榄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

二、报名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本办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符合2023年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四)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五)招生院校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订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应面向全国招生,招生院校招生简章有关内容不得与本办法相悖。招生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方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报考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报名方法步骤、专业考试要求、联系电话和其它有关事宜。

(六)招生院校应按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本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生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八)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九)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十)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三、考试

(十一)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十二)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将相关工作纳入高考工作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积极协调将考试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内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属地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十三)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含答题卡)接收和组织本省生源的文化考试,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含答题卡)寄送至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文化考试的组考、防疫等要求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考试实际,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防疫措施,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应考尽考。

(十四)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上  午

下  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15日

语  文

数  学

4月16日

政  治

英  语

 

(十五)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

各组考院校要切实落实组考的主体责任,主动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疾控机构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和指导;要深入总结近年来体育专项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六)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2023年1月4日至5月10日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

(十七)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十八)加强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反兴奋剂工作力度,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录取

(十九)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二十)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十一)在达到院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二十二)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各招生项目不得合并),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院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二十三)招生院校应于2023年5月27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传至“体育单招系统”。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体育单招系统”下载经相关招生院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协助招生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十四)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信息公开

(二十五)招生院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有关信息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十六)招生院校应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六、其他

(二十七)各地有关部门、招生院校应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审核,加大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打击力度。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参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十八)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1. 擅自将按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

2. 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的;

3. 擅自在生源充足前提下缩小招生计划的;

4. 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

5. 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的。

(二十九)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学校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1. 连续两年未按照本办法进行招生的;

2. 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

3. 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情节严重的。

(三十)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一)体育专项和文化考试组考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考招生考试组织工作要求,规范组考流程,严格考场纪律,在考试组织过程中若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二)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文化考试费用;建议各体育专项考试组考院校按照每位考生350元收取考生体育专项考试费用。

(三十四)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院校: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宜春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嘉应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张家口学院、内蒙古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广西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同济大学、暨南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廊坊师范学院、华中科技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邯郸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华侨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巢湖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河海大学、东北电力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武汉商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宁夏师范学院。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晋中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菏泽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山西大学、西华师范大学、三亚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邯郸学院、沧州师范学院、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湖南工业大学、长江师范学院。

江西省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生须知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工作部署,全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定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江西考区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15日

语  文

数  学

4月16日

政  治

英  语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分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 分,四科总分为600分。

三、考试地点

南昌航空大学明德楼,地址: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4月8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

五、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江西省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等考试纪律,自行下载、签署《江西省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生诚信应考承诺书》(见附件2),并在参加首场考试时上交监考老师留存备查。

六、其他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及“江西省教育厅”、“江教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咨询电话

1.考点南昌航空大学:0791-83863711。

2.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791-86765366;短信咨询接收手机号19170183110。

附件1

江西省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相关工作场所秩序。

二、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依次排队接受入场安检、进行指纹比对或人脸识别。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置在课桌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三、考生自备考试文具。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无封套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

禁止携带文字、图片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禁止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拍摄存储播放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饰]品进入考场。

四、考场时钟所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

五、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先行检查试卷分发有无问题。确认无误后,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凡因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提出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在试卷或答题卡(纸)规定的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纸)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八、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应按规定及时离开考场和考点。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将答卷(含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从上到下顺序整理好。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含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再依次取回考试证件和文具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有任何参与拍摄甚至发布试卷(答题卡)、考试场所等涉及考试敏感信息的行为。

十、严守考试纪律。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江西省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docx

考试大纲政治.pdf

考试大纲数学.pdf

考试大纲英语.pdf

考试大纲语文-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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